安徽阳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印章等作废声明
阅读:981次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2日

2024年5月6日,明光市人民法院根据孙贺的申请,裁定受理安徽阳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5月22日,明光市人民法院指定安徽奇胜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阳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经管理人和法院多方联系,未能联系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至今无法办理安徽阳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印章移交手续。

     故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在破产受理后存在滥用企业印章、影响破产管理或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利益以及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 安徽阳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自202456日起作废。

     202456日起,因上述作废营业执照和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安徽阳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安徽阳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202456日之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需管理人追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安徽阳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