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巨鹰服饰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阅读:161次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20241010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魏林英的申请,作出(2024)皖11破申22号民事裁定,受理安徽巨鹰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将该案指定远县人民法院审理2024年11月1日,定远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皖1125破11号决定书,指定安徽奇胜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巨鹰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安徽巨鹰服饰有限公司截至20241010日,尚欠6名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68264.1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另拖欠的社保、医保费用由国家税务总局定远县税务局依法申报,管理人依法认定为税务优先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4121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3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安徽巨鹰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128

 

 

 

 

附:1.安徽巨鹰服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 管理人联系方式:孙律师153855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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